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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16
| 项目名称 | ****二期0.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姜尚大道东侧和泉河大道北侧****厂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5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程小兵 |
| 联系人 | 程明 | 联系电话 | 177****89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70.15 | 环保投资(万元) | 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7-1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拟利用****厂区内屋面、屋顶等区域建设光伏发电,面积约3500平方米;。本项目规划装机容量0.4MW,安装单晶硅光伏组件,经逆变器逆变成交流电后就近接入厂区并网柜并入配电房 400V 母线侧(最终接入方案以电网部门审核意见为准)。具体发电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产生于施工期。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机动车辆运行时排放的尾气。由于本项目所在地为开阔地带,空气流通较好 ,排放的废气能够较快的 扩散,不会对当地的空气 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但项 目建设过程中仍会控制施 工车辆的数量,使空气环 境质量受到的影响降至最 低。同时车辆运输道路采取清扫车定期进行清扫降尘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废水通过**海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绿化喷淋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设备厂家利用回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送至**海螺垃圾固定收集点,再由委托协议单位统一收集送至垃圾处置点。运营结束后,对光伏设备进行回收。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电站运行期无噪声污染,针对施工期施工作业噪声措施为: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员工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减少由于施工机械使用不当而产生的噪声;施工安排在白天进行,晚上22:00-8:00不进行施工;严格施工现场管理,降低人为噪声。 | ||
| 承诺:**** 程小兵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程小兵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