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雅****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启动**市2025-2026年秋冬季第二轮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雅环保委办〔2025〕44号)文件要求:2025年12月17日零时启动**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Ⅲ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我区同步启动,预警解除时间待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请相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市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应急响应强制性减排措施》等相关要求,落实好Ⅲ级应急响应下的减排措施,全力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加大颗粒污染物减排力度,有效减缓污染过程的影响。
工业源减排措施。列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企业,要按照黄色预警控制措施,严格落实“一厂一策”应急响应操作方案执行限产、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限)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列入年度落后产能淘汰计划的涉及大气污染物排放的设备(生产线)全部停用(停产);除紧急检修作业机械外,****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
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中心**、建成区内易产生扬尘的建材禁止露天敞开堆放和加工;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房屋建设、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道路画线、道路沥青铺设以及汽车维修(市级绿色钣喷维修企业除外)、广告等行业的喷涂、粉刷作业停工;除达到绿色工地要求的工程、经省、市政府确定并纳入保障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土石方转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建筑拆除、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停止作业;施工现场国Ⅱ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停用(新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施工现场配置的抑尘降尘设施要求正常开启,加强施工扬尘环境监察和执法检查;道路扬尘应采取适当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洒水频次和雾炮抑尘等管控措施。
达到绿色工地要求的建设项目或经省、市政府确定并纳入保障清单的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等根据需要可继续作业,但应严格落实《**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标准》要求,一经发现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立即移出保障清单。鼓励重点建设项目在不影响总体进度的情况下,主动减排。
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频次,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中心**、建成区内建筑垃圾(含工程****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施工配套车辆除外)以及运输煤炭、砂石、袋装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和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预拌砂浆运输车辆(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减少机动车怠速和低速行驶造成污染。
其他减排措施。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祭祀物品等露天禁烧措施,按禁放区划定要求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监管。督导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季节性调控生产措施,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作业。根据气象条件采取人工增雨等气象干预措施。
二、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期间,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活动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建议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