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
二、项目名称: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理平台硬件设备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丰****社区丁荣路33****花园5号楼商业楼3楼305-4
中标(成交)金额:358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产地 | 最高限价(元) | 单价(元) | 数量 | 总价(元) |
| 1 | 网络服务器 | DS-VM22S-BL | 海康威视 | **海康威视****公司 | 中国 | 228814.95 | 45000.00 | 5台/套 | 225000.00 |
| 2 | 存储设备 | DS-A72024RH-ACVS | 127591.08 | 125000.00 | 1台 | 125000.00 | |||
| 3 | 磁盘阵列硬盘 | HK728TAH | 9052.04 | 2200.00 | 4台 | 8800.00 | |||
| 4 | 服务措施费用 | / | / | / | / | 104 | 100.00 | 1项 | 1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为达、陈荣海、戴瑞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2)其他:
①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成交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 1.5%收取(不足3000按3000收取)。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结果公布后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须以现金或转账方式一次性缴清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默认为开具1%税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税),若需开具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另行支付税点差额。
②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帐户名称:**省****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支行
帐 号:****4693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3835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万虹路168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法:185****10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省****公司
地址:**市丰****社区通港西街185号辉达大厦A栋5楼
联系人:王奎
联系电话:181****5663 、 0595-****2668
电子邮箱:****@126.com
**省****公司
2025年 12 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