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告标题 |
****板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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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30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12-30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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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内容 |
****板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板江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1、根据《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系统于12月15日10:00将评价结果推送**省公共**交易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因系统更新,招标文件中信用评价评审权重变更为:1%,评标价权重变更为:99%。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或其它资料与本补充通知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天岳大道与百花台路交汇处 联 系 人:邹先生 电 话:138****7275 传 真:/ 电子邮件:****@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开发区****面馆二楼 项目负责人:方明(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李贤 、任丹(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0730-****398 传 真:0730-****398 电子邮件:****@qq.com 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建设局 地 址:**省**市**县月形岭街39号 电 话:0730-****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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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
变更公告.docx下载 变更公告.pdf下载 补充通知(同意备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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