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县寺前风光带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
||
| 公告类型 |
更正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16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01-07 09: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
| 公告内容 |
**县寺前风光带建设工程 澄清变更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依****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自2025年12月16日起(含当日),全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即从12月16日起(含)在所有开评标项目中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现发布澄清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信用评价结果采用**省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 2、因版本问题,系统后台信用评价、报价权重与澄清文件不一致,现统一以系统后台信用评价评审权重:1%,评标价权重:99%为准。 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澄清文件,并按****交易中心通知要求上传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本公告及附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和澄清文件为准,其他事项不变。 (1)招 标 人:**** 地 址:**县**镇石碧潭路175号 联 系 人:余争雄 电 话:147****1606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县﹒平****党校正对面电梯房5楼 项目负责人:易桂花(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杨璐、黄瑞存(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82****3395 传 真:0730-****816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县﹒****建设局 地 址:**县**镇月形岭39号 电 话:0730-****46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