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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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挂牌价: 334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5-12-1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5-12-30
账户名称
| ****中心有限公司 | 银行账户
110********376 |
开户银行
| ****营业部 | 支付行号
316****00027 |
标的名称
| **津旅****公司6条趸船 |
资产类别
| 其他类 | 标的所在地
****区 |
评估机构
| **中企华****公司 | 评估基准日
2024-12-31 |
评估核准(备案)机构
| **** | 类型
备案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08-27 |
评估值(万元)
| 332.036 | 账面价值(万元)
155.778738 |
交易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
其它披露内容
| 1、本项目标的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相关备查文件。 2、评估结论含增值税,古文化街码头1船是13%,其他是3%,但未考虑资产交易环节可能产生的其他税费的影响。 |
标的描述
|
标的是否有租赁
| 否 | 权利人是否行使优先权
否 |
标的抵押/质押情况
| 否 |
是否存在其他方占用情况
| 否 |
转让方名称
| **津旅****公司 |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 **市**区李公祠大街大悲院码头 |
经济类型
| 国有经济/****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刘毅 | 成立日期
2009-07-13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人民币) |
企业类型
| ****公司 |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上运输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码
| 911********6706250 | 经营规模
小型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省际客船、危险品船运输;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食品销售;小餐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餐饮服务;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旅游业务;住宿服务;**经营;船舶改装;船舶修理;船舶制造;船舶设计;游艺娱乐活动;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日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针纺织品销售;玩具销售;新鲜水果零售;箱包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娱乐船和运动船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育竞赛组织;体育用品设备出租;健身休闲活动;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租借道具活动;市场营销策划;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体育赛事策划;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组织体育表演活动;体育保障组织;体育中介代理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旅行社服务网点旅游招徕、咨询服务;船舶**服务;**设施设备和机械租赁维修业务;船舶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船舶拖带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调查(不含涉外调查);餐饮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游艇租赁;船舶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旅客票务代理;休闲娱乐用品设备出租;游乐园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剧本娱乐活动;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城市公园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产权转让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办公室会议决议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监管 | 监管机构属地
** |
国家出资部门或主管部门名称
|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统一社会信用码/组织机构码
911********125719D |
批准单位
| **** | 批准日期
2025-11-18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批复 | 批准文件名称
津旅集资【2025】11号;津旅集资【2025】14号 |
交易条件 信息发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5-12-16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2025-12-30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信息披露内容,重新申请信息披露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付清 |
价款交纳形式
| 网上支付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进行受让登记前须进行现场看样,以实物为准,自行查阅、勘验、核实。充分了解资产现状,新旧程度,损坏情况及配置等。意向受让方须提前联系转让方预约现场看样事宜,没有预约的意向受让方谢绝入内,转让方不予接待。(联系人:董悦 ;电话:022-****9855);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意向受让方看样后须按转让方要求提供相应资料,资料经转让方审核通过后,转让方发放《现场看样确认函》。 2、意向****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权”)提交受让申请即表示已对标的物的现状查验完毕并接受,自愿承担本标的以现状转让的一切交易、清(拆)运风险,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公示的资产明细表与实物数量、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数量、现状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受让可能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时须向**产权提供书面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公示的《承诺函》及经转让方确认盖章的《现场看样确认函》,并应在挂牌截止日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产权指定账户。 4、挂牌期满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转让,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原路返回;若征集到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在签署《资产交易合同》,支付全额交易价款及服务费后,未确认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易保证金在没有出现违反保证金扣除条款的情况下按照**产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回。 5、如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交易中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①意向受让方已办理有效受让登记手续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网络竞价或当以挂牌价为底价竞价时均不应价,导致无法确认最终受让方的; ③未在规定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期限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的;⑤未在规定期限内将相关****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内的。 6、产生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应及时与转让方确定拟签署的《资产交易合同》。 7、最终受让方需在**产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交易价款支****银行账户。 8、自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资产交割之日起,最终受让方在15个自然日内自行完成本次转让标的清运,涉及到的一切拆除、清理、搬运等费用及税费等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在移交过程中应遵守转让方的规章、制度,由受让方引起的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由受让方自负。 9、最终受让方应同意**产权出具交易凭证后,按照价款划转流程将最终受让方汇入**产权专用结算账户的转让价款全部划转至转让方指定收款账户,转让方向最终受让方出具交款凭证。 10、本项目转、受让双方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交易服务费均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是否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
| 否 |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易保证金(万元)
| 100 |
****银行保函
| 否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