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厂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5年12月 16日至 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市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511400
联系电话:020-****1008,020-****7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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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水厂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区石碁镇雁洲村沿江路2号自编1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水厂扩建工程(以下简称“该工程”)**市**区石碁镇雁洲村沿江路2号自编1,申报内容为扩建自来水15万m3/d的生产线,扩建后总供水规模为27万m3/d,并配套服务制水规模27万m3/d的排泥水处理系统。该工程不新增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22521.37平方米,在现有厂区内预留区域进行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5万m3/d折板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27万m3/d炭砂滤池下叠**池1座、反冲洗泵房1座、27万m3/d加矾加氯间下叠回用水池1座、27万m3/d浓缩池下叠排泥水调节池1座、27万m3/d脱水机房1座、配套管理用房1座、门卫1座,扩建二级泵房和配电间1座,厂区管线、地基处理、基坑围护以及配套电气自控等。新增员工7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严格按照《******委员会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扬尘防治“6个100%”管理标准细化措施的通知》(穗建质〔2018〕1394号)的要求,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