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中心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众海****公司15.84%股权公开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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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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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 批准时间:2025年8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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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部决策情况 |
2025年7月28日,**众海****公司股东会会议纪要同意公开转让15.84%股权。 2025年7月30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同意公开****公司15.84%股权。 2025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 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决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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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5年11月18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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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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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众海****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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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类型 |
****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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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号码 |
****0508MA219FQM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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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资本(万元) |
252.5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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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郝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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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
**市干将东路相门城墙景区A5-A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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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范围 |
文化创意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文化创意产品的设计和开发;文化旅游景区、主题公园、主题乐园、历史文化街区的策划、设计与施工;文化创意策划服务;会务服务;发布自有媒体广告;文化艺术项目咨询与服务;文化项目投资;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选产保护;体育和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影视投资、制作;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信息咨询、庆典礼仪策划及服务、公关策划;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销售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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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人数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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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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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1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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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众海创新****公司持有32.472%股权; **清****公司持有30.888%股权; ******公司持有15.84%股权; ****中心持有(有限合伙)12%股权; **众海嘉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8.8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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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4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728.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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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1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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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71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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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8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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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16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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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166.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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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5年0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91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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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24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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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66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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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3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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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4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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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4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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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5年3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425.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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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总额(万元) |
25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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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资产(万元) |
16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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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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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万元) |
-5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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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利润(万元) |
-54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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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评估 情况 |
评估机构 |
**拓普森房地产资产****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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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拓普评报字[2025]第000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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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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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 |
2025年3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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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513.44 |
净资产:26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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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14105.1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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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事项 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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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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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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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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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标的企业其余4个股东均放弃优先受让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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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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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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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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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重要事项 |
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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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参考价格 |
人民币47.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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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 5、意向受让方应在资格审核完成后3个工****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纳保证金人民币14万元,以确定参与本次受让,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股权转让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未能如期足额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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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查文件 |
1、**众海****公司股东会会议纪要 2、**众海****公司股权审计报告(苏万隆审字[2025]第1-0839号、苏万隆专审字[2025]第1-1044号) 3、**众海****公司股权评估报告(苏拓普评报字[2025]第00026号) 4、关于******公司拟出让**众海****公司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5、******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2025〕第6号、〔2025〕第38号) 6、******公司董事会决议 7、关于公开转让**众海****公司股权的请示 8、关于公开转让******公司持有的**众海****公司15.84%股权的方案 9、****第一届董事会第 29 次临时会议决议 10、**众海****公司营业执照 11、**众海****公司章程 12、**众海****公司企业资料查询表 13、**众海****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14、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合同》模板 15、其他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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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说明 |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交易双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合格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交易价格。本次公开转让所产生的相关交易服务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收费参照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规定执行)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 3、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中心有限公司有权依转让方申请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电子竞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5、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通过e交易系统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转让标的提交受让申请,****交易中心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意向受让方须对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安全负责,其注册账户及密码在e交易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受让方的自身行为。 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6、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包括: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函》等。 7、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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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转让方:郭女士;交易中心:耿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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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转让方:132****5627;交易中心:0512-****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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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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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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