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印江县贵江村弃土场及附属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5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56-****326
通讯地址:**省**市**区****服务中心
邮编: 554300
| 项目名称 | 印江县贵江村弃土场及附属工程(一期) |
| 建设地点 | **市**县龙津街道人民北路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博誉****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占地面积7.43hm2,填埋区总用地面积71200m2,填埋场回填区最大高差40m,平台高度10m,堆渣坡比1:2,马道宽度2m;建设弃渣场挡土墙一座,长43.8m,高度10m,顶部宽5.5m;导流排水管DN300钢管,长度约850m;进场道路200m(对现有乡村道路扩宽)、防洪系统、地下水导排系统、**桥加固、挖道路边坡土石方和补电力迁改等配套附属工程以及相关环保设施设备。项目设计库容89.5万m3,服务年限10年。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采用封闭式施工,场区四周设围挡、洒水抑尘、建筑物料运输时篷布遮盖、堆放时盖防尘布等措施进行管控。运营期淋溶水经集渗管收集后进入主排渗管排至淋溶水沉淀池处理后,分批次回用作区域抑尘用水,不外排。封场后雨水形成的淋溶水通过切换阀排至场外。减震、隔声,固废分类处置固废分类处置等措施管控污染物排放。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