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12月1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6日-2025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708 邮编:014100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分局窗口(C01)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包****煤炭洗选技术改造项目 | **自治区**市土****园区选配区4号-2 | 包**** | **广炫****公司 | 本项目位于**自治区**市土****园区选配区4号-2,主要建设内将原有破碎筛分生产线主要设备进行更换,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拆除洗选车间原有设备,更换并新增高效节能生产设备;为了减少煤泥产生量在压滤车间新增1台浮选机、2台浮选压滤机;扩大浓缩池、**池容积;改扩建后洗选能力由原来的60万吨/年增加到120万吨/年;**一座危废暂存间,对原有办公生活用房进行改造建设。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破碎、筛分废气分别经各自的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8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煤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原料及产品均堆存于全封闭煤棚内,物料输送过程为全封闭皮带通廊,在受煤坑、转运点处采取洒水、喷雾抑尘,厂区内道路运输车辆盖篷布,厂区道路硬化并且定期洒水降尘,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洗煤生产废水、矸石存放区、煤泥存放区的渗滤液、冲洗地面废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及锅炉定期排污水经浓缩池沉淀后回用于洗选煤生产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收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定期委托****处理。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破碎、筛分车间和洗选车间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 本项目营运期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布袋、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煤泥、矸石、铁渣、废树脂、废包装材料;除尘灰、车间沉降粉尘混入煤泥中与煤泥暂存于煤泥存放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矸石暂存于矸石存放区,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铁渣、废包装材料均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树脂更换后由厂家直接回收,不暂存。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煤泥存放区、矸石存放区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及废油桶,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箱中,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