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度办公场所、各类公厕、环卫停车场等建筑物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6日 17:48 |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韦建新,项明,沈邦惠,季节 | ||
| 总成交金额 | ¥0.00285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训和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267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3****081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2401室(B)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训和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 | 913********702256X | **省**市**市周****广场2号楼908室 | 88.21(均分制) | 28.5% |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度办公场所、各类公厕、环卫停车场等建筑物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2026年度办公场所、各类公厕、环卫停车场等建筑物零星维修 服务要求: 1. 维修项目由申报单位在智慧环卫系统申报,纳入系统考核管理。 2. 服务期间应按要求按时完成,中标人可及时提供本地化服务;其他项目应按采购人下达任务后要求工期按时完成。 3.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每延误1小时扣罚中标人30元(延误超过8小时按照1天计算),每延误一天扣罚中标人500元。 4. 本项目发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得分包、转包,采购人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因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 中标人按照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人员。 6. 采购人检查发现质量或安全隐患2次以上、工期计划连续2次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加强工程管理、更换项目经理直至清退出场。 7. 中标人应规范处置所有施工废料,若违规处置,一切后果自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赔偿由中标人承担。 8. 中标人使用的维修材料和配件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服务时间: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合格 |
季节、项明、沈邦惠
关于印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的25%,金额:3027元,由采购人支付。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路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83****08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西路39号汇都商务楼1幢2401室(B)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8****52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38****5267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