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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卫健局申请,依据《****医院评审管理办法》和《****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4年版)》,****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医院进行了全面的评审评价。根据复审结果,****医院****医院。现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2月22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2日前,****卫生健康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市信都区中华大街201号,****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邮编054000。联系电话:0319-****859。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