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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协议动态管理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保障局令第3号)、《****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 宜医保办〔2024〕48号)相关规定,现将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布:
| 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 ||||
| 序号 | 医药机构 | 负责人 | 地址 | 解除原因 |
| 1 | ****诊所 | 陈 康 | 兴**古宋镇环**路商意楼5-6号门市 | 自愿解除 |
| 5 | ****诊所 | 陆笑非 | 兴**古宋镇盐井街34号门市 | 自愿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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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