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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副产物综合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已批准公告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要求,现我局对****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副产物综合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省**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楼615室)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人民政府(地址:**省**市黄河五路367号交通大厦6楼615室)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543-****008
通讯地址:**市渤海十八路669号
邮编:2566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日期 |
| 1 | ****环境局关于****3万吨年环氧氯丙烷副产物综合利用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滨环审〔2025〕2号 |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