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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乌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区乌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的补遗部分发布如下:
现将本项目**区乌江流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答疑补遗(一)中 补遗二“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提供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包括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类似业绩得 3.5 分,本项目最多得 7 分。”标书代写
调整为:投标人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提供 1 个包括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类似业绩得 3.5 分,本项目最多得 7 分。业绩材料须同时提交合同以及对应的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文件(合同文件须提供首页、签章页以及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关键页)。标书代写
上述要求须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提供证明材料。
注:以上补遗内容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注意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本补遗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