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7271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创客中心南侧地块二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10< 并且 ≤3.0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6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 | 7271.8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65446.2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829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925BA0646 | |||
| 起始价: | 4144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6年01月06日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6年01月15日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 也可以联合竞买。2.竞买人必须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3.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使用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17日 至 2026年01月05日 到 **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www.ha-land.com)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6年01月06日 至 2026年01月13日 到 **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www.ha-land.com)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6年01月13日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市自然**网上交易平台(www.ha-land.com)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号地块:2026年01月06日 09时00分 至 2026年01月15日 16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报名时收取的保证金,未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活动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定金)。 2.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涉及契税和建筑规费全部由竞得人另外缴纳。 3.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竞得人违约,挂牌人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4.出让金缴纳方式:(1)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纳出让金总额的50%,提交相关手续和资料后办理供地手续;剩余部分土地出让金在成交后三个月内缴清,需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方支付利息;(2)竞得人在成交后一个月内缴清全部出让金的,则无需向出让方支付利息。 5.土地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期限前10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土地交接手续,并签订《交地确认书》,逾期视为出让人已履行了交付土地的义务。 6.本次挂牌地块基础设施及周边道路等状况以现状为准。 7.竞得人必须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开工建设,逾期依法处置。地块实行整体开发,不得分期开发。项目竣工后一个月内应向自然**和规划部门申请用地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分割登记。 8.出让年限: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9.规划设计详见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条件,建筑方案须经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10、本次挂牌出让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出让人将按规定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补充公告,届时以补充公告内容为准。 11.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燕山路1号
联 系 人:沈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7-****0617、0517-****2330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银行
开户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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