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度罪犯副食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文件□成交结果
更正内容:
(一)“新增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食品流**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书:“(二)采购数量。本项目采购(预估)数量只做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商品的数量及其对应的合同单价结算,合同执行期间结算总金额不超合同总价”变更为:“(二)采购数量。本项目采购(预估)数量只做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甲方实际采购商品的数量及最终报价(下浮率)进行结算,合同执行期间结算总金额不超合同总价。”标书代写
(三)采购文件“投标人”更正为“供应商”。标书代写
(四) 采购文件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明细表等已作变更。具体变更内容详见磋商文件,本变更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标书代写
(五)更正后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将重新发送至报名邮箱,请各潜在供应商登录自行下载并按照最新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给各供应商工作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竞争性磋商相关规定,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因此次变更距投标截止时间大于5日,不影响开标时间及地点,故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递交地点不变。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
采购人地点:**省**市**区琼州大道4号
联系电话:0898-****16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广场北区B(6-9)1909房
联系方式:189****5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189****5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