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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八批)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村、各养殖户、有关企业:
根据《****财政厅 ****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八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65号)、《****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县2025年中央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八批)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农综〔2025〕201号)精神,****政府已发布防灾减灾资金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在组织受灾养殖户、企业申报救灾资金过程中发现少数养殖户有**度精养池养殖模式,结合该类型实际情况,现将**度精养池虾苗购买补助事宜进行补充通知如下:拟对受灾的**度精养池养殖按照2500元/亩予以补助,存在该类型养殖模式的受灾户可按照以上标准进行申报,其余事项参照原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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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