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机器管招投标】 绥宁县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程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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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绥**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程-澄清公告

公告类型

答疑澄清

公告发布时间

2025-12-16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26 09:00:00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26 09:00:00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2-08 17:00:00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5-11-28 17:00:00

变更/澄清说明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澄清公告内容

绥**乡镇“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程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绥**乡镇“ 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进行以下澄清:

依据****委员会2025年12月14日发布的“关于全省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正式应用的通知”,决定执行全省统一的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结果,且作为招标投标信用评审的唯一计分依据。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自主登录注册检录平台(主体库),锁定信用评价结果,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应用评价结果。标书代写

本次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原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单位知悉,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招 标 人 :****

地址 :长铺镇大寨村5****中心三楼

联系人: 匡旭鹏

电话: 0739-****928

传真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省 ﹒**市 ﹒**区 ﹒**省**市**区**路413号

项目负责人 : 张央

项目组其他成员: 李伟、罗洲

电话: 189****0688

传真:0739-****887

电子邮件: ****@qq.com

澄清后招标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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