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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舍及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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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申请******宿舍及提质改造项目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博办会函〔2025〕238号)精神及参考《******宿舍及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报告》的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实施******宿舍及提质改造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9-441322-04-01-821612)。项目****中学校园内。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商店、****中心、侨远楼、侨源楼约6600.00平方米后**4栋宿舍楼,其中宿舍楼1、2均为9层设计,用途为学生宿舍、教师临时用房,新增床位合计1314个,教师临时用房58间;宿舍楼3、4均为6层设计,用途为学生宿舍,新增床位合计480个。基础占地面积31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788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20965平方米,主要为宿舍20809平方米和配电房156平方米,总计新增学生床位数1794个;不计容建筑面积823平方米,主要为地下设备用房755平方米、架空层68平方米。同时对侨榕楼、侨竹楼建筑外立面进行改造,面积约605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结构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室外硬底化等配套附属工程。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9781.77万元,其中:工程费7488.3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49.82万元、预备费443.6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资金补助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项目开工建设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并按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工程节能方案要求落实各项节能措施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本文由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在2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我局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开工建设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改革局,黄剑波常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局、****建设局、县统计局、县人社局、****管理局、****分局、****中心****中心。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委员会令第16号)、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审核工作指南》(惠市发改函〔2019〕519号)有关规定,核准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采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勘察招标估算金额低于法定要求,由你单位依法依规自行确定是否招标,核准项目其他按照市、县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涉及与工程相关的咨询、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采用委托招标的组织形式和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