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盐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盐废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煤矿。
2.2项目规模:采购50m3/h高盐废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及配件。(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期:30日历天。
2.4质保期:12个月。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采购 50m3/h 高盐废水处理设备,包含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要求设备性能达标、质量可靠,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后期服务。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依法注册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
3.3本项目投标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不能同时委托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5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2日使用CA锁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交易中心,选择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08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6.2开标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交易五厅,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标书代写
6.3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标书代写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5本次招标采用线上不见面方式进行。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公共**交易网(**省﹒**市)》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市余家坪乡庙砭村
联系人:石岗岗
电话:0911-****5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
联系人:周泽元
电话:029-****0102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集团****公司采购招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