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壮族****建设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建职〔2025〕5号)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市工程系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住建职〔2025〕4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2025年度**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必须署真实姓名和真实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建设局七楼717室(**市**区迎宾大道883号,邮政编码:537100,联系电话:0775-****043)。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期为准,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办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附件:1.**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2.**市工程系列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初级评委会通过人员名单
****建设局
****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