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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县2025年康山大堤、锣鼓山保护区圩堤、锣鼓山码头、康山水文站防汛综合码头等清扫、清运及相关配套设施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绍文 ****038****
报价起止时间:2025-12-17 08:59 - 2025-12-22 18:00
采购单位:****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报价要求:报价含税 报价含运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建议品牌 |
| 建筑物清洁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建筑物清洁服务; 描述:常态化清扫服务、集中一次清扫服务及配套设施更新或更换服务; 次要参数要求: |
1项 | 483000.00 | - |
附件: 2025年康山大堤、锣鼓山保护区圩堤、锣鼓山码头、康山水文站防汛综合码头等清扫、清运及相关配套设施升级改造(2).docx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省 **市 **县 玉亭镇 **省****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 项目完工期 | 合同签订后即开始服务,服务期:2025年12月20日-2026年12月20日底止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时具体约定 |
| 其它要求 | 1、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合同前须将社保证明材料及购车发票原件提供给采购单位检查,若无法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竞价时材料不一致的,则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并按《****政府采购法》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采购单位对项目实施负有监督管理职能,对承接主体服务按月不定期的进行3次抽查,抽查服务不到位的,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中标价格的百分之1为罚款金额);月累计到达3次的,直接取消承接主体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