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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第二十二条“工资保证金对应的工程完工,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出书面承诺该工程不存在未解决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并在施工现场维权信息告示牌及属地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公示30日后,可以申请返还工资保证金”的相关规定,****社会保障局对提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审查,1个工程建设项目符合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条件,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为30日,即从2025年12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止。若下列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请相关人员在公示期内持有关凭证到****社会保障局进行投诉。
投诉地址:**省**市**县勐卡路138号
投诉电话:0879-****267
公示期满后,若未收到欠薪投诉,将向申请单位退还农民工工资保函正本。
| 本次公示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 ||||||
| 序号 | 工程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建设地点 | 开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 1 | **县勐梭消防救援站建设 | **** | **** | 西盟县勐梭镇大寨总佛寺东南面 | 2024.****.20 | 2025.****.20 |
****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