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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8241824 | 建设单位法人:张志军 |
| 张志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镇十大股村南350m处 |
| ****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C292-塑料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4.059444 纬度: 41.828611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25 |
| 乌环化审〔202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8241824001W |
| 2025-10-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2 |
| 27.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824182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林****公司 |
| 911********387823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3MA0Q41EK8J | 竣工时间:2025-09-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19akDvl |
| 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1000t、年产贴片 滴灌带500t、年产双层复合拉水带300t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仅建成地面覆盖膜生产线,年产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膜1000t |
| 分期建设,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材料聚乙烯颗粒运输进厂后,经挤出机加热、挤出、冷却处理后进行收卷,产品经过检测合格后包装入库外售。 1)上料工序:本项目原料聚乙烯颗粒采用袋装,经人工拆袋倒入原料仓后,通过绞龙上料至料斗,注入到挤出机中,通过电加热使聚乙烯熔化。 2)加热融化:挤出机的前端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60℃左右,同时加入色母粒,加热融化。 3)挤出成型:在压力的作用下,物料通过设计好的机头、模具瞬间挤出,使塑料成型为密度均匀泡孔相连的材料。此工序挤出时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挤出头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当熔融状态的塑料在滤网表面冷却凝固并有少量聚合物高温炭化后会淤积在滤网上,导致滤网阻塞,影响生产速率,因此根据实际生产经验,吹膜机滤网一周更换一次,项目设置吹膜机13台,每台吹膜机设置2个过滤网,全部运行状态下,则13台吹膜机每周共产生废滤网26个,每年416个废滤网。对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得出,项目产生的废滤网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地膜车间顶部设置的集气口(集气效率90%)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2套)处理后(去除率80%),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冷却定型:本项目采用真空定型机,内配有冷却、牵引装置,使吹胀后的熔融体薄膜定型,使挤出后的熔融体塑料经空气自然冷却定型,地膜定型稳定,误差较小。 5)收卷:冷却成型后的农用地膜进行切断、收卷。 6)包装:将检验合格的农用地膜进行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原材料聚乙烯颗粒运输进厂后,经挤出机加热、挤出、冷却处理后进行收卷,产品经过检测合格后包装入库外售。 1)上料工序:本项目原料聚乙烯颗粒采用袋装,经人工拆袋倒入原料仓后,通过绞龙上料至料斗,注入到挤出机中,通过电加热使聚乙烯熔化。 2)加热融化:挤出机的前端采用电加热,温度控制在160℃左右,同时加入色母粒,加热融化。 3)挤出成型:在压力的作用下,物料通过设计好的机头、模具瞬间挤出,使塑料成型为密度均匀泡孔相连的材料。此工序挤出时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挤出头废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当熔融状态的塑料在滤网表面冷却凝固并有少量聚合物高温炭化后会淤积在滤网上,导致滤网阻塞,影响生产速率,因此根据实际生产经验,吹膜机滤网一周更换一次,项目设置吹膜机13台,每台吹膜机设置2个过滤网,全部运行状态下,则13台吹膜机每周共产生废滤网26个,每年416个废滤网。对比《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中“非特定行业”得出,项目产生的废滤网不属于危险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地膜车间顶部设置的集气口(集气效率90%)收集至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2套)处理后(去除率80%),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4)冷却定型:本项目采用真空定型机,内配有冷却、牵引装置,使吹胀后的熔融体薄膜定型,使挤出后的熔融体塑料经空气自然冷却定型,地膜定型稳定,误差较小。 5)收卷:冷却成型后的农用地膜进行切断、收卷。 6)包装:将检验合格的农用地膜进行包装入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地膜车间有机废气(G1) 本项目地膜车间加热融化均在吹膜机内进行,在地膜车间顶部设置13个集气口(收集效率不小于80%)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不小于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地膜生产车间VOCs(以非甲烷总烃计)有组织排放量为0.4t/a,排放速率为0.417kg/h,排放浓度为21mg/m3;无组织排放量为0.5t/a。根据以上分析,单位地膜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4kg/t,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15.2m3/a,收集后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限值后由罐车****处理厂。 项目设置1个混凝土预制化粪池,化粪池有效容积48m3,采用防渗措施为P6的防渗混凝土和防水材料,厂区化粪池每半月清掏一次,满负荷计算,化粪池容积可满足厂区污水暂存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吹膜机、挤出机、混料机、空压机、引风机等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加装隔声罩、设备基础减振、室内隔声等降噪措施。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贡献值为11.96~35.94dB(A),厂界各测点的噪声预测值昼、夜均小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本项目选址周围50米内无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滤网、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与企业核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废滤网(含废胶料):本项目每台吹膜机、滴管带机、拉水带机挤出头出料和进料2个端口处设置滤网,平均每周更换一次,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滤网,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中处理。 (2)废包装袋:项目原料拆包会产生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活性炭:根据同类工程调查,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能力约为自身单位重量的1/3,产生废活性炭量为自身重量和吸附有机废气量之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烟气、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机油:本项目检修时会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吹膜机挤出废气。 地膜生产车间5台65型吹膜机和1台75型吹膜机、4台65型吹膜机、1台90型吹膜机、1台45型吹膜机、1台25型吹膜机挤出废气经车间顶部集气口收集后汇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和2#)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 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单位产品非甲烷总烃排放量限值要求要求。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本项目员工20人,生活用水量按60L/人●天计,生活用水量为1.20m3/d(144m3/a)。生活污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放量为0.96m3/d(115.2m3/a)。生活污水排至经化粪池(混凝土结构,容积为48m3)预处理后采用吸污****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生产过程的噪声主要为吹膜机和废气净化设施引风机等设备运行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 吹膜机均设置减震基座并置于封闭车间内;引风机设置减震基础和消声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厂区内尽量减少鸣笛、限制车速。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滤网、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 (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与企业核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约为3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滤网(含废胶料):本项目每台吹膜机挤出头出料和进料2个端口处设置滤网,平均每周更换一次,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滤网。本项目共产生废滤网416个,每个滤网重0.05kg,总产生量约20.8kg/a(0.0208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包装袋:项目原料拆包会产生废弃包装物,产生量约2.5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4)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产生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39-49。活性炭吸附设施共设 2个吸附箱,每2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活性炭 0.15t,全年共计0.3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截至验收阶段,未产生废活性炭。 (5)废机油 本项目检修时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2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项目员工20人,生活垃圾以每天0.5kg/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车间有机废气治理设施由2台活性炭设施分别处理变为集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满足达标排放要求;固废库面积减小,加强周转频次,能够满足暂存使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池、化粪池等,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生活区,进行简单硬化即可。 本项目原辅料、产品存储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本项目危险废物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存储和管理,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存放于防腐、防漏容器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在库房南侧建设1座容积20m3事故池,用于暂存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灭火的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结构由下而上为:10cm厚混凝土垫层+50mm水泥砂浆+2mm厚HDPE土工膜(防渗膜检测报告见附件4)+100mm混凝土,地表刷环氧树脂漆。地面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与危废暂存间位于同一车间内,地面防渗结构与危废暂存间相同。 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域、事故池、化粪池等,均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生活区,采取简单水泥硬化。 本项目原辅料、产品存储分区存放,由专人管理,防止火灾发生。本项目危险废物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存储和管理,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废油和废活性炭产生后存放于防腐、防漏容器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在库房南侧建设1座容积24m3事故池,用于暂存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灭火的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
| 事故水池位置变动,容积增加,满足事故废水的暂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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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化粪池有效容积48m3 | / | 化粪池有效容积48m3 | / |
| 1 | 本项目地膜车间加热融化均在吹膜机内进行,在地膜车间顶部设置13个集气口(收集效率不小于80%)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的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效率不小于8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浓度:100mg/m3) | 地膜生产车间5台65型吹膜机和1台75型吹膜机、4台65型吹膜机、1台90型吹膜机、1台45型吹膜机、1台25型吹膜机挤出废气经车间顶部集气口收集后汇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1#和2#)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出 | 吹膜机挤出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3.42~4.03mg/m3 |
| 1 |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加装隔声罩、设备基础减振、室内隔声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 吹膜机均设置减震基座并置于封闭车间内;引风机设置减震基础和消声器;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在厂区内尽量减少鸣笛、限制车速 | 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昼间值为42~46dB(A),夜间值为35~39dB(A) |
| 1 |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防渗区按照不同分区要求,采取不同等级的防渗措施,并确保其可靠性和有效性。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防渗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域、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池、化粪池等,防渗设计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生活区,进行简单硬化即可。 |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将厂区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主要为危废暂存间,地面防渗结构由下而上为:10cm厚混凝土垫层+50mm水泥砂浆+2mm厚HDPE土工膜(防渗膜检测报告见附件4)+100mm混凝土,地表刷环氧树脂漆。地面整体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间与危废暂存间位于同一车间内,地面防渗结构与危废暂存间相同。 一般防渗区主要包括生产装置区域、事故池、化粪池等,均采用抗渗混凝土结构,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简单防渗区主要为办公生活区,采取简单水泥硬化。 |
| 1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滤网、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及职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 (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与企业核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废滤网(含废胶料):本项目每台吹膜机、滴管带机、拉水带机挤出头出料和进料2个端口处设置滤网,平均每周更换一次,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滤网,外售物资回收单位集中处理。 (2)废包装袋:项目原料拆包会产生废弃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活性炭:根据同类工程调查,活性炭吸附有机废气的能力约为自身单位重量的1/3,产生废活性炭量为自身重量和吸附有机废气量之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HW49其他废物-非特定行业-烟气、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危废代码900-039-49,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废机油:本项目检修时会产生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5)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滤网、废包装袋、废活性炭及职工生活垃圾。 (1)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与企业核实,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约为3t/a,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库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2)废滤网(含废胶料):本项目每台吹膜机挤出头出料和进料2个端口处设置滤网,平均每周更换一次,更换过程中会产生废滤网。本项目共产生废滤网416个,每个滤网重0.05kg,总产生量约20.8kg/a(0.0208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3)废包装袋:项目原料拆包会产生废弃包装物,产生量约2.5t/a,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4)废活性炭 项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产生废弃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类别HW49,代码900-039-49。活性炭吸附设施共设 2个吸附箱,每2个月更换一次,每次更换产生废活性炭 0.15t,全年共计0.3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截至验收阶段,未产生废活性炭。 (5)废机油 本项目检修时会产生废机油,产生量约为0.02t/a。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生活垃圾:项目员工20人,生活垃圾以每天0.5kg/人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t/a,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 1 | 本项目原辅料、产品存储的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火灾发生。本项目危险废物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存储和管理,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存放于防腐、防漏容器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在库房南侧建设1座容积20m3事故池,用于暂存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灭火的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 本项目原辅料、产品存储分区存放,由专人管理,防止火灾发生。本项目危险废物需设危险废物暂存间集中存储和管理,设专人负责。危险废物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规定执行,废油和废活性炭产生后存放于防腐、防漏容器中,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本项目在库房南侧建设1座容积24m3事故池,用于暂存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灭火的过程中产生的消防废水。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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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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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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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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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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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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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