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节能改造项目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17日-2025年12月2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779
通讯地址:****审批局 刁彬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节能改造项目 | ****花园****填埋场北侧 | **** | ******公司 | 项目位于**省赣****花园****填埋场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度50分53.019秒,北纬25度50分37.112秒。现有项目占地面积为39663.12m2;本项目在现有项目厂区内,占地面积1870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增购置热解处理系统设备2套,采用国内先进的热解处理设备和技术,对生活垃圾处理和分选出来的废塑料、废纸、废布料等物品进行热解处理,利用热解产生的余热回收利用,使生活垃圾处理达到减量化、无害化、节能化。项目建成后,可达到日热解处理量46t生活垃圾。 | (一)大气污染防治:本项目运营期废气防治具体措施如下:低温热解废气经“喷淋急冷装置+静电除尘系统+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高温热解废气经“急冷系统+脱硫脱硝中和塔+除雾器+布袋除尘+活性炭箱”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经处理后,热解系统热解气燃烧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排放限值。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热解废气处理设备废水、锅炉废水和浓水均回用制肥工序,不外排。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等。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或施工单位送入环卫系统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源头控制,分区防治”原则的要求,对污染防治区进行分区防渗,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区域(污染防治区)地面基础采取防渗处理,阻止污染物下渗进入地下水及土壤环境。 (六)环境风险防范:(1)原料仓库派专人管理,及时做好记录、经常检查,并配备有相应应急物资、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2)本项目相关工程防渗措施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防溢流等措施。(3)危险废物安排专人管理,针对危废类别和理化性质选用合适的包装容器,危废暂存前需检查包装容器的完整性,严禁将危废暂存于破损的包装容器内,以免物料泄漏污染周围环境。(4)加强职工操作技能的培训,建立和严格执行各部门的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责任制度,杜绝操作事故隐患。(5)定期对废气、废水处理系统进行维护和检修。(6)明示各种警示标牌,加强车间的内外巡视及管理,严格交接班制度。严禁烟火,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配备齐全灭火器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