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48789F/2025-00211 | 效力状态:有效 | |
| **** | 成文日期:2025-07-31 | |
| **** | 发布日期:2025-12-16 | |
| 灵发改发〔2025〕121号 | ||
| ****关于**市**市**北侧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市**北侧危旧房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灵建函字〔2025〕113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消除城市危房安全隐患、有力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进程,****政府领导意见,现将该项目(项目代码:****)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北侧园艺村、**医院片区。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对园艺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实施征收,对地上78户37208.85平方米房屋及其附属物进行拆迁补偿安置,征收土地58.28亩,对园艺村片区拆迁后腾退的土地进行统一收储。
2.安置区建设:****医院旧址地块规划建设安置住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规划总建筑面积59569.2平方米,住宅300户建筑面积3564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10828平方米,社区配套服务用房77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331.2平方米(含人防),停车位共计408辆,配套建设一所6班制幼儿园,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
3.整合存量土地**:对熙玉园北侧约93.52亩已收储存量土地纳入实施范围,该地块的盘活利用将与园艺村改造及安置区建设统筹推进,共同构成项目的收益来源和还款保障。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27530.15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四、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你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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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