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6********148789F/2025-00212 | 效力状态:有效 | |
| **** | 成文日期:2025-07-31 | |
| **** | 发布日期:2025-12-16 | |
| 灵发改发〔2025〕122号 | ||
| ****关于**市**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市住建局:
你单位《****建设局关于报批**市**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灵建函字〔2025〕1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为消除城市危房安全隐患、有力有序推进我市城市更新工作进程,****政府领导意见,现将该项目(项目代码:****)建议书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市一小东侧、南侧,城墙北侧,农场一二三四站等。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1.对市一小东侧(谢家井巷以北,**街以南,育才街以**安巷以东),总用地面积11864平方米(约17.8亩),总建筑面积24870平方米(地上19270平方米,地下5600平方米)进行危旧房改造。
2.对市一小南侧(柳树巷以北,谢家井巷以南,保健巷以东),总用地面积10930平方米(约16.4亩),总建筑面积22750平方米(地上17250平方米,地下5500平方米)进行危旧房改造。
3.对农场一站、二站、三站、四站(农一队、农二队、园一队、农三队、园二队、园三队、农四队、农五队、农六队、农九队)四个片区共1095户24.99万平方米住宅、养殖区/温棚、晒场、机库进行危旧房改造。
4.在朔方北路以北,纬一路以南,**街以西,新区东街以东,总用地面积63973.93平方米(约95.96亩),总建筑面积169605平方米(地上129005平方米,地下40600平方米)进行集中安置区建设。
5.在****侧,民族街东侧英才片区,安置126户,总建筑面积21289平方米(地上16686平方米,地下4603平方米)进行集中安置区建设。
6.在兴唐街、**路交叉****停车场,停车楼区域占地5827.71平方米(约8.74亩),建设内容包括**机械停车楼、混凝土道路、场地硬化以及小微公园并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
7.在**市城墙北侧,**11500平方米城市公园。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匡算总投资177697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
四、相关要求
项目推进要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 第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宁政规发〔2020〕7号)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灵政办规发〔2024〕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请你单位据此批复尽快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你单位内部审核通过后报我局审批,此批复不作为本项目施工招标依据,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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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