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首期固体胶、液体胶生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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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首期固体胶、液体胶生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街道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原名******公司)现有项****开发区沿**二路1号,项目用地面积34052.06平方米,建筑面积42468.5平方米。由于生产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投资5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原厂址进行扩建,扩建后项目不新增用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均不变;扩建部分生产硅油1700吨、混炼硅橡胶1000吨、液体硅橡胶b 3000吨。淘汰现有项目尚未建设验收以及已建成投产的部分设备,扩建生产设备,含过滤机、粉料自动上料装置、多套液体自动上料装置、自动化包装线、生胶投料等多套自动化生产、检测设备。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