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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 | 分 类 | 建设用地审批 |
| 发布机构 | ******厅 | 发布日期 | 2025-12-16 |
| 标 题 | **市2025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 | ||
| 文 号 | 苏政地K〔2025〕054号 | 主 题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 效 | |||
苏政地K〔2025〕054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1批次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2025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呈报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市2025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0.1223公顷。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刘集镇盘古村0.1223公顷农用地(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1223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0.1223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此页无正文)
2025年12月10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12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