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省****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市云峰居2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市云峰居2期地块位于**省**市**市**街道南五里村,东邻空地,****中心,北邻五里街,南邻空地。地块前土地使用权人为****,属于农用地。本次调查面积为26249.33m2,地理中心坐标为E119.58241°,N37.10257°。
原地块用地性质为农用地,本项目地块规划建设养老院,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社会福利设施用地用地。
二、污染状况
本项目地块2018年及以前地块内为农用地,种植玉米、小麦等常规农作物;2018-2020年一直为空地,不再种植农作物;2020年4月地块西****中心,其中部分售楼处和道路及绿化区域在地块范围内,地块内****工程部办公区,经人员访谈确认仅作为开会办公使用,不包含卫生间、生活用水等;2021年8月地****中心建设完成,****工程部办公区拆除;2025年2月地块内增设围栏,北侧区域开挖地基,其他区域一直为空地。
我单位采用随机布点的方法,对本项目地块土壤的疑似污染区域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进行了快速检测,地块内共布设16个检测点位,均匀布设在整个地块范围内(D01-D16),在地块周边东南西北四个方位各布设一个对照点(DZ01-DZ04),采用光离子化检测仪(PID)、XRF进行采样,采样深度为0-0.5m。
XRF快速检测结果表明,地块内砷、镉、铜、铅、汞、镍、铬的快速检测结果范围分别为2.159~14.888ppm、0.046~0.739ppm、11.489~63.746ppm、8.812~29.873ppm、0.017~0.115ppm、20.372~63.377ppm、29.86~111.405ppm。对照点重金属检出值范围分别为7.765~15.659ppm、0.12~0.235ppm、16.195~37.288ppm、16.195~29.993ppm、0.011~0.054ppm、20.208~42.531ppm、49.02~81.145ppm。地块内D1~D16点位PID及重金属检出值与对照点检出值相差不大。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区域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发现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未发现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污染源,未出现过重大污染事件,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无需开展进一步调查,可以作为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养老院使用。
委托单位:****
编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