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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要求,广**组织开展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通告如下:
一、全县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斑5389个,总面积137979.93公顷,涉及全县共18个乡镇。
二、在划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三、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划定文件内容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公示为准。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附件:1.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