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青少年发展支持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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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
******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
公告招标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
柏主任138****9285
标段信息【******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公告正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其他事项说明
******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01
******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委托****对******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欢迎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校车租赁服务(二次) 2.2服务地点:******中心。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最高投标限价:16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限价将否决其投标。 2.5招标范围:为保障学生出行安全,改善交通条件,计划租赁车辆用于每天接送学生往返及寒暑假期间研学活动用车等。 2.6服务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运输)且具有校车使用许可标牌(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2)拟派的驾驶员须持有有效的校车驾驶资格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4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登录“**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平台及网址为:**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om/#/homePage)。 5.3、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进入**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注册等流程,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招标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系统操作流程详见**市****建设局限额以下项目交易一体化平台-帮助中心。 六、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宋庄镇柳杭村 联系人:柏主任 联系电话:138****928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连****广场B区337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77****3969电子标服务
1.投标人应满足资格如下条件要求:(1)资质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1)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运输)且具有校车使用许可标牌(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2)拟派的驾驶员须持有有效的校车驾驶资格并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电子件或扫描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2)其他要求:
项目最新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要求澄清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2025-12-17 11:02:30 2025-12-24 23:59:59
2025-12-26 18:00:002025-12-26 18:00:00
2025-12-29 09:00:002025-12-29 09:00:00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7
重新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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