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办法》(水移民〔2022〕14号)、《****政府****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7〕1号)、《****水库****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浙移扶〔2022〕32号)及《****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江政发〔2024〕5号)等文件规定,我市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电站项目新增移民人口的认定工作。
截至目前,项目涉及的上余镇、碗窑乡已完成所辖行政村移民人口的初审与村级公示程序,公示期内均无异议。****政府审核并公示后,****中心。现将全市移民人口县级汇总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移民人口界定依据与范围
1.认定原则:本次移民人口认定以《****电站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实施方案》为依据,****市政府发布的动迁签约截止日(2024年6月13日)。
2.工程范围:****水库淹没区,主要包括上余镇塘岭一村、塘岭二村、苦叶田村,碗窑乡达河村、府前村、碗窑村等区域。
3.人口分类:移民安置人口分为生产安置人口和搬**置人口。在核定类型上,分为仅搬**置人口、既搬**置又生产安置人口,以及仅生产安置人口。其中,仅搬**置人口和既搬**置又生产安置人口,统一按原迁人口予以核定。
二、县级移民人口汇总清单
经乡镇审核上报,由****汇总的移民人口信息清单详见附件。
三、公示安排与异议处理
1.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1日(共5天)。
2.异议反馈:公示期间,任何个人或组织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认为存在漏登、错登或不符合认定标准等情况,可依据《实施方案》规定提出复核申请。
3.申请方式:须由移民户主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向****人民政府提交书面复核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4.受理单位:上余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我中心将**相关部门进行最终复核。
5.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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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70-****172
****政府
联系电话:158****0522(吴女士)
****政府
联系电话:139****1456(毛先生)
6.重要告知:公示期结束后,将以此次公示无异议的结果作为最终依据,上报备案并用于后续的补偿安置协议签订、资金发放等工作,原则上不再受理新的复核申请。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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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