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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贺政办发﹝2011﹞106号)及有关文件精神,****公司报来陈敏华申请购买**市**区**巷84****公司集资建房申购资料进行复核。现将复核通过的陈敏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2月23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地址,邮寄或****中心(直接送达的以送**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12月23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市**区建设中路18****中心六楼),****中心运营服务股
邮政编码:542899
监督电话:0774-****185
附件:陈敏华复核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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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
附件
陈敏华复核通过名单
| 序号 | 申请关系 | 婚姻状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本人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职务职称 | 申请保障人数 | 有无购买政策性住房 | 可享受面积(㎡) | 保障类型 | 备注 |
| 1 | 申请人 | 离异 | 陈敏华 | ****明****公司 | 27600 | 无 | 1 | 无 | 70 | **区**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