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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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3********1080096倪**
陈志龙**省**市**区
**市**区顺安镇****服务中心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市**区顺安河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省**市**区 **省**市**区
经度:117.904167 纬度: 30.901389****环境局
2025-02-10
铜环审〔2025〕1号
9996
120****
113********1080096******公司
****0700MA2W47RJ8Y******公司
****0700MA2W47RJ8Y2025-11-05
2025-11-122025-12-09
http://www.****.com/news/11/195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扩建改扩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对顺安河(羊河桥上游左岸段)0.5km河段、顺安河(**大道至新桥**段)3.6km河段、顺安河(新桥**至顺安河入**段)8.5km河段**生态护坡及河道地貌形态恢复;对朱村**入顺安**段4座引排水配套设施生态修复;顺安撇洪沟****村民组约3.0km河段**左岸生态护坡及地貌形态修复。2.****联通:**引排水配套设施5座,提升改造引排水配套设施1座;对**河五队闸至**站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总长2.8km。3.新桥河综合治理工程:新桥河芜铜铁**至铁湖桥3.0km河段,其中加固堤防808m、**护岸1.3km、疏浚河道3.0km;改造、**溢流堰共3座。4.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水文化设施的保护修复根据河道岸线保护及利用情况,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护岸功能和一定防洪能力的前提下,以河道两岸水源涵养带、生态缓冲带为载体,建设以河长制(河湖管护)为主题的河长制及水文化展示带。5.智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结合国家行业标准,通过基础设计建设、技术支撑平台、业务应用体系、统一门户等项目建设,整合感知设施,构建顺安河幸福河湖模块,接入**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6.强化河湖管护基础工作:开展两次顺安河及主要支流健康评价;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开展顺安河及主要支流“一河一策”及修编工作;设置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界牌、告示牌以及防溺水设施等。7.便民亲水设施:对东正大道下游3座废旧码头改造为便民亲水设施。1.水域空间保护修复:对顺安河(羊河桥上游左岸段)0.5km河段、顺安河(**大道至新桥**段)3.6km河段、顺安河(新桥**至顺安河入**段)8.5km河段**生态护坡及河道地貌形态恢复;对朱村**入顺安**段5座引排水配套设施生态修复。2.****联通:**引排水配套设施5座,提升改造引排水配套设施1座;对**河五队闸至**站段河道地貌形态修复总长2.8km。3.新桥河综合治理工程:新桥河芜铜铁**至铁湖桥3.0km河段,其中加固堤防808m、**护岸1.3km、疏浚河道3.0km;改造、**溢流堰共3座。4.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水文化设施的保护修复根据河道岸线保护及利用情况,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护岸功能和一定防洪能力的前提下,以河道两岸水源涵养带、生态缓冲带为载体,建设以河长制(河湖管护)为主题的河长制及水文化展示带。5.智慧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结合国家行业标准,通过基础设计建设、技术支撑平台、业务应用体系、统一门户等项目建设,整合感知设施,构建顺安河幸福河湖模块,接入**省河长制决策支持系统。6.强化河湖管护基础工作:开展两次顺安河及主要支流健康评价;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工作;开展顺安河及主要支流“一河一策”及修编工作;设置河湖管理范围界桩、界牌、告示牌以及防溺水设施等。7.便民亲水设施:对东正大道下游3座废旧码头改造为便民亲水设施。
取消顺安撇洪沟****村民组约3.0km河段**左岸生态护坡及地貌形态修复;取消反修河2#闸,**创业**闸(项目实施过程中,镇政府要求调整其选址,2025年8月,****政府以西《关于请求调整反修**侧翻板闸建设方案的函》(西政〔2025]73号)申请将闸址调整至创业河。);改造西联抗旱站,安装3台110kW潜水轴流泵,泵站总装机330kW;新增5#堰坝修复(2025年3月,****政府以《关于要求对刘桥坝维修加固的报告》,请求对其进行加固,本次新增5#堰坝修复);水文化设施保护修复展示方式变化;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要求。采取施工区围挡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等措施;拆除作业实行湿法作业,施工场地定期酒水、清扫,确需长时间堆放的易产生扬尘物料应采用覆盖措施;优化运输路线,控制运输车速,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酒水频次,减轻道路扬尘影响;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优先使用新能源或达到国六排放标准车辆,严禁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限值要求 2.土石方工程施工应避开大风、暴雨等不利天气,挖方应及时清运回填。采取修建挡土墙、排水沟、及时压实开挖面等有效措施做好道路建设施工区域的防护工程,防止水士流失。施工中产生的清淤淤泥、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至规范场所进行处置,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集中堆放并覆盖。施工合同中要明确环境管理要求条款,并纳入工程监理内容。 3.落实《报告表》中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砂浆拌制系统冲洗废水及淤泥沉淀余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基坑污水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附近民房旱厕收集、一并处理。 4.制订有效的临时性工程降噪措施。合理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免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优化布局高噪声、振动大的设备,采取减振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有关规定。 5.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规范处置场所;优化土方平衡,本工程不设置弃土场,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规范土石方临时堆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按相应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避让、管护与移栽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实施生态监测、生态修复等措施。(一)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施工过程中,运土车辆盖上蓬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围档或围墙等。 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二)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基坑排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和淤泥沉淀余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基坑废水收集于沉淀池,回用;车辆机械冲洗废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淤泥沉淀余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三)噪声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含机械、施工噪声。施工期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临近居民区等敏感点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 ****泵站产生的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水泵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四)固废 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以及工程弃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杜绝乱扔乱抛。工程弃土按计划和施工操作规程,使施工用料计划到位,尽量减少余料,同时对废料进行合理的处置。 运营期无生产固废产生。(五)生态 已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按工程关键部位、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分步骤进行施工。工程开工后,已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边坡开挖后,立即进行坡度处理,减少地表裸露时间,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减小或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作业,对生态红线影响较小;本项目涉水工程安排在枯水期,不扰动周边关联水体,涉水施工缩短工期,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增加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及时对陆生生态进行恢复,已对沿岸滩地进行水生植物补植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生物栖境,丰富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沿岸堤顶补植色叶开花植物,改善河道植被风貌,做到做到季相明显,多季有景,所选植物均为**乡土树种。
施工期未在现场设置砂浆拌制系统,无砂浆拌制系统冲洗废水;****工厂,无钢筋切割废气产生;施工期无建筑垃圾产生,新桥河淤泥由路基材料变为岸边回覆,运营期无危废产生。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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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水污染治理设施 /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基坑排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和淤泥沉淀余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居民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农肥;基坑废水收集于沉淀池,回用;车辆机械冲洗废水:车辆机械冲洗废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淤泥沉淀余水: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 4811—2024) 施工过程中,运土车辆盖上蓬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设置围档或围墙等。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噪声污染治理设施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 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含机械、施工噪声。施工期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临近居民区等敏感点建立临时隔声障减少噪声污染。 ****泵站产生的噪声,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在设备与地面之间安装减振垫,减少水泵振动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日常管理和维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程清基清表土方就近于岸边单独堆放,用于施工后岸边回覆,新桥河清淤淤泥经沉淀池自然晾干后作为路基材料使用,**河清淤经沉淀池自然晾干后作为周边绿化使用;****管理局指定区域堆存,委托第三方单位定期清运;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泵站日常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在泵站设置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工程弃土、生活垃圾;工程清基清表土方就近于岸边单独堆放,用于施工后岸边回覆,新桥河清淤淤泥经沉淀池自然晾干后岸边回覆,**河清淤经沉淀池自然晾干后周边绿化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运营期:****泵站采用潜水泵,设备进行返厂维修,不在现场进行维修,不产生废机油。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规范土石方临时堆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按相应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避让、管护与移栽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实施生态监测、生态修复等措施。 已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按工程关键部位、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分步骤进行施工。工程开工后,已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边坡开挖后,立即进行坡度处理,减少地表裸露时间,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减小或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作业,对生态红线影响较小;本项目涉水工程安排在枯水期,不扰动周边关联水体,涉水施工缩短工期,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增加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及时对陆生生态进行恢复,已对沿岸滩地进行水生植物补植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生物栖境,丰富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沿岸堤顶补植色叶开花植物,改善河道植被风貌,做到做到季相明显,多季有景,所选植物均为**乡土树种。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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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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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全面落实生态保护措施。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和施工方案,有效减少工程占地面积和扰动范围,减缓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不得违法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等生态敏感区;规范土石方临时堆置,减少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施工中如发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应按相应主管部门要求实施避让、管护与移栽措施;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优化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涉水施工应避开鱼类繁殖期。实施生态监测、生态修复等措施。已按照工程设计及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并按工程关键部位、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分步骤进行施工。工程开工后,已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组织计划所确定的顺序进行施工,边坡开挖后,立即进行坡度处理,减少地表裸露时间,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减小或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未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进行施工作业,对生态红线影响较小;本项目涉水工程安排在枯水期,不扰动周边关联水体,涉水施工缩短工期,减少水体扰动、悬浮物增加对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及时对陆生生态进行恢复,已对沿岸滩地进行水生植物补植改善生态环境,改善生物栖境,丰富生物多样性。另一方面沿岸堤顶补植色叶开花植物,改善河道植被风貌,做到做到季相明显,多季有景,所选植物均为**乡土树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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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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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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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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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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