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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厂扩容工程项目
澄清公告
原招标文件规定资格审查由招****委员会审查,****委员会人员不足,****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其他内容不变。
注: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为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联 系 人:尚先生
联系方式:189****5444
招 标 人:****
地 址:****中心大街527号
联 系 人:汪先生
联系方式:131****0777
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路72号
联系人:林女士
电话:0451-****6666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