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 11N422********25203
二、合同名称: “心灵港湾”残疾人心理康复体验项目
三、项目编号: ****
四、项目名称: 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
地 址:
联 系 方 式:****7607
供应商(乙方): ****
地 址: **省**市**区
联 系 方 式: 134****1182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心灵港湾”中途失明者康复体验项目针对中途失明者及其家属开展心理康复类课程(自我接纳、主动求助、自尊自信等),定向与行走类课程(独立出行、导盲随行等),信息技术类课程(手机电脑读屏软件使用)等自主互助康复服务。
(2)“心灵港湾”精神(孤独症)障碍者康复体验项目通过对精神(孤独症)障碍者进行心理康复(即正确认识疾病、提高心理承受力,增强自我管理能力和意识、纠正性格缺陷等)、社会康复(承担家庭和社会角色,提高生活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学习能力等)、职业康复(通过职业治疗提高患者对工作的兴趣,积累劳动经验,训练工作技能,胜任工作岗位)等,以"家属互助+专业机构+专业老师"模式,帮助精神(孤独症)障碍者最大限度地恢复与改善其已经丧失或削弱的各方面功能,尽量提高其活动能力,改善生活自理能力,促使其重新参加社会活动并提高生活质量。
(3)“心灵港湾”心智障碍者康复体验项目通过对心智障碍者及其家属开展心理康复指导、生活及劳动能力指导、家庭支持融合互动、家长培训等康复活动,帮助他们掌握相关康复知识,提高生活和劳动能力,提升生活质量。
(4)“心灵港湾”听力和肢体障碍者康复体验项目采用心理基础学、沙盘、绘画、读书沙龙、电影沙龙、OH卡牌、生涯规划、业余生活辅导、残疾人士成功案例分享等形式,帮助听力和肢体障碍者排除心理困扰,获得内存力量,重**立良好的自我认知、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
履约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开展相应服务的业务资质,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工作制度完善,社会信誉良好,未发生过违法违规事件。
2.热心服务残疾人,有紧密联系残疾人及组织开展残疾人心理康复服务的良好工作基础和条件。
3.有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的强烈意愿,****残联组织指导、监督下,按照相关大纲、指南要求开展工作。
4.有思想品德过硬、业务素质优良,能胜任残疾人心理康复服务等工作的专、兼职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
5.能提供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和食宿条件,并确保所提供的场地、设施符合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和无障碍环境建设要求。
6.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措施,能有效保障残疾人和其它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履约期限: 2025.****.31
履约地点: **康养长城颐养院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17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于文丽、张杨、曲晓辉、陶博靖
九、验收意见: 验收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