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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1号)相关规定,****机关对 ****公司 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梅溪镇2024-2025年度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修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2024年01月10日
四、相关当事人
1、当 事 人:****公司
2、地 址:**省**市安**章村 ****小学楼二层
五、基本情况
经查明,****公司在梅溪镇2024-2025年度路灯及亮化设施养护维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虚假证书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事实成立。
六、处罚依据
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六条
七、处罚结果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捌佰元整(¥12,800.00);2、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2****政府采购活动;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拾肆万玖仟零玖拾贰元叁角捌分(¥149,092.38)。
八、处罚日期
2025年12月16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2、联 系 人:王庭
3、联系电话:0572-****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