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项目业主为****新****公司,项目代码:****,采购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现已具备采购条件,就本项目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磋商,****政府采购,现邀请合格的响应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ZH09-03-05地块安置房项目综合测绘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承担**区ZH09-03-05地块安置房项目综合测绘服务,包括综合测绘服务,包括规划竣工核实、房产实测绘、用地复核测量、绿地核实测量、人防核实测量、地下管线测量、停车场车位核实测量、三维模型制作等所有测绘内容(除前期已委托的规划放样、规划复测、控制及场地标高测量内容),并出具符合要求的测绘报告,具体详见第二部分磋商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测绘成果报告通过各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备案,并在不动产权登记完成后截止。
质量要求:测绘成果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行政审批部门审批,其中地形图、管线、不动产等数据需符合**区基础数据库入库要求。
建设地点:**区**湖镇ZH09-03-05地块,南接滕山路,东临金池路,北侧为农用地,****中学(**湖校区)。
预算价:****027元。
最高限价(报价上限):911270.25元。
二、合格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以下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响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允许联合体形式且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代理机构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若在磋商响应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成交公示期间对成交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成交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采购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标书代写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磋商活动;
8、****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本服务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响应人的特定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有国家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形式响应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者,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5年12月23日16时00分前在“**区基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注册成功后,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附件,同时向****公司缴纳电子平台使用费30元。
四、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基层公共**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并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电子标服务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基层公共**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
五、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开启时间:2025年12月30日9时00分(**时间)。
开启地点(网址):“电子交易平台(https://zh.****.com/)”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
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磋商会议地点为**市**区骆驼街道**南路55号(******交易中心)三楼(具体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响应文件解密:响应人须在磋商会议开始时间后 30 分钟内在“**基层公共**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完成解密,除因采购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响应人撤回其响应文件。
磋商过程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中的“不见面开标大厅”及“掌上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直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磋商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1、响应人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2、响应人在法定质疑期内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磋商程序环节的质疑,不符合一次性要求的,对其相应质疑不予答复。
3、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基层平台-**区”栏内(https://jyxt.****.cn:4011/website/platform?area=**区 id=330211)上,要求已取得磋商文件的响应人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或书面通知,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九、业务咨询:
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沈朝伦、倪琦磊 、徐** 联系电话:0574-****1526
项目业主:****新****公司
采购人名称:****
采购人地址:**省**区骆驼街道**西路166号
联系人:胡钰萌 电话:0574-****2610
****公司:****公司
技术支持:0574-****7268;180****0830; QQ 群:****5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