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12导联心电机(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省政府采购网系统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9日 13时00分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12导联心电机(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78,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12导联心电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878,000.00元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650,000.00 | - |
| 1-2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 |
| 1-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12导联心电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购置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和12导联心电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1)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2)如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并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
(2)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响应货物如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如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系统内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13时00分00秒 (**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政府采购系统内
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3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标书代写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
名 称:****
地 址:**市**路长明街545号
联系方式:132****76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省**市**区腾飞一段北,**街东11-110
联系方式:195****310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 话:195****3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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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