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959972Y/2025-00489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19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7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1: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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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的函》(白沙府函〔2025〕266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改善现有产业条件,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地点:**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高屋社区、****社区。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维修整治恒和村提灌站约3座、滩盘社区提灌站约1座;灌溉管网改造约15公里;农村生活污水排放整治约80户;山坪塘整治约30口。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0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89.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66万元,基本预备费48.33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专项资金。
七、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区白沙镇恒和村、滩盘社区宜居乡村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市****委员会 2025年11月27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