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959972Y/2025-00500 | [ 发文字号 ] | 津发改审〔2025〕330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 **区发展改革委 | [ 有效性 ] | 有效 |
| [ 成文日期 ] | 2025-11-28 | [ 发布日期 ] | 2025-12-17 |
发布日期: 2025-12-17 14:37:15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津水环境文〔2025〕114号)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项目区群众饮水问题,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法人:****。
四、项目建设地点:**区油溪镇大坡村。
五、建设规模、标准及主要建设内容:**水厂1座,水厂规模3万m3/d,考虑5%自用水。包含网格絮凝斜管沉淀池1座,V型滤池一座,反冲洗泵房1座,**池1座,送水泵房及配电间1座,排泥水池及废水回收池1座,污泥浓缩池1座,污泥平衡池1座,脱水机房1座,加氯加药间1座,仓库机修间1座,综合楼1座。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9416.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4303.27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286.38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97.5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305.11万元,独立费用1560.85万元,基本预备费427.66万元,专项部分投资435.77万元(其中环境保护工程195.35万元,水土保持工程240.42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三峡后续项目专项资金及自筹。
七、建设工期:1年。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表。
九、请你单位接文后,按照本次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和投资等开展后续工作,待项目资金落实后方可开工建设,严禁以任何****政府隐性债务。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控制到位。
附件: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2025年11月28日
附件
**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厂(一期)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 | √ | ||||
| 设计 | √ | √ | √ | ||||
| 施工 | √ | √ | √ | ||||
| 监理 | √ | √ | √ | ||||
| 重要材料及设备 |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请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规范招标投标行为。 **市****委员会 2025年11月2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