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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良种场创建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漳海渔〔2023〕18号)有关规定,经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申请,县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推荐、专家评审组材料审查和实地考察评分、研究讨论等程序,****公司、******公司、**省****公司被评为**市****种场。现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署名与****渔业与质量监督科联系。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将按照有关规定公布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
联系人:陈何东 电话:****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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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