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03MA7MMKYU69 | 建设单位法人:储银河 |
| 周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科技大道、南至湘江路、西至青云山路、北至旭日大道 |
| ****高****基地项目(二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 ******开发区 ****开发区****科技城旭日大道南侧、科技大道西侧 |
| 经度:114.7472 纬度: 25.77722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23 |
| 赣环审〔202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03MA7MMKYU69001V |
| 2024-07-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0 |
| 1240 | 运营单位名称:****;******公司;江****公司; |
| ****0703MA7MMKYU69;****0703MA368UD73G;****0700MA35P3EL2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913********116170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703MA39U0T921 | 竣工时间:2025-05-15 |
| 2025-06-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5 |
| 2025-11-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0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103NEzuP |
| **,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实际建设情况:**,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面积约133988.4m2,主要建设内容为:设计建设5000t/a粘结磁生产线和磁材表面处理线96条(其中全自动挂镀镍铜镍线13条,全自动滚镀镍铜镍线12条,全自动滚镀镍铜镍+化学镀镍线10条,全自动挂镀锌线5条,全自动滚镀锌线6条,半自动3C滚镀锌线4条,半自动滚镀锌/锌镍合金线4条,全自动滚镀磷化线4条,全自动挂镀电泳线13条,全自动滚镀锡线3条,退镀线8条,自动喷涂线14条),表面处理线仅用****公司**金力****公司的钕铁硼磁性材料表面处理,项目建成达产后将形成年产5000吨粘结磁(其中2000吨注射粘结磁、3000吨模压粘结磁)及2万吨磁材表面处理能力,总表面处理面积约743.45万m2/a。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内容为:1#电镀车间(含2F全自动挂镀电泳线2条),2#电镀车间(1F倒角生产线、1F全自动滚镀磷化线1条、2F全自动挂镀锌线1条、2F退镀线1条、3F全自动滚镀锌线2条),4#模压粘结磁车间(1-2F模压粘结磁生产线、2-3F包装线2条),5#注射粘结磁车间(1-3F注射粘结磁生产线),9#车间3F喷涂线(水性漆)以及配套建设的宿舍、污水处理站(倒角废水处理系统、电泳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本次验收部分产能与环评对应生产线产能基本匹配,形成年产5000吨粘结磁(其中2000吨注射粘结磁、3000吨模压粘结磁)及1万吨磁材表面处理能力。 |
| 分期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平面布置有变化,但是项目所有建筑均控制在原有用地范围线内,本次验收建筑物属于环评中的内容;因生产规划调整,各生产线的布置在各生产车间的位置有所变动,但是本次验收生产线均为现有环评中批复的生产线内容,未突破原有环评审批内容,污染物排放量较环评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设计建设5000t/a粘结磁生产线和磁材表面处理线96条(其中全自动挂镀镍铜镍线13条,全自动滚镀镍铜镍线12条,全自动滚镀镍铜镍+化学镀镍线10条,全自动挂镀锌线5条,全自动滚镀锌线6条,半自动3C滚镀锌线4条,半自动滚镀锌/锌镍合金线4条,全自动滚镀磷化线4条,全自动挂镀电泳线13条,全自动滚镀锡线3条,退镀线8条,自动喷涂线14条)。 | 实际建设情况:1#电镀车间(含2F全自动挂镀电泳线2条),2#电镀车间(1F倒角生产线、1F全自动滚镀磷化线1条、2F全自动挂镀锌线1条、2F退镀线1条、3F全自动滚镀锌线2条),4#模压粘结磁车间(1-2F模压粘结磁生产线、2-3F包装线2条),5#注射粘结磁车间(1-3F注射粘结磁生产线),9#车间3F喷涂线(水性漆)以及配套建设的宿舍、污水处理站(倒角废水处理系统、电泳废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系统。 |
| 分期建设,本次验收生产线均为现有环评中批复的生产线内容,未突破原有环评审批内容,污染物排放量较环评有所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①混料废气、研磨废气:布袋除尘器(TA001)+H34m、Φ0.25m排气筒(DA001)。 ②造粒废气、成型废气、溶解废气、混胶废气、固化废气: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TA002)+H34m、Φ0.8m排气筒(DA002)。 ③筛分废气、混粉废气、抛光废气:2套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H34m、Φ0.5m排气筒(DA003)/H34m、Φ0.3m排气筒(DA004)。 ④酸性废气:7套碱液喷淋塔(TA005~TA011)+H34m、Φ0.3m排气筒(DA005~DA011)。 ⑤电泳及烘干废气:2套“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TA002、TA012)+H34m、Φ0.8m排气筒(DA002)/H34m、Φ0.8m排气筒(DA012)。 ⑥喷漆及烘干废气:自带水帘喷淋+“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TA012)+H34m、Φ0.8m排气筒(DA012)。 ⑦锅炉燃气废气:热水锅炉燃气废气通过2根H32m、Φ0.4m烟囱(DA013、DA014)直接排放,蒸汽锅炉燃气废气通过1根H32m、Φ0.25m烟囱(DA015)直接排放。 废水:有表面处理工艺废水处理系统、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定排废水、水帘柜废水、混合废水处理系统、生活污水、中水回用系统,蒸汽锅炉定排水、热水锅炉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通过厂区排水池直接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隔振垫,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加强管理,定期对产噪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废:①设置一个面积约340m2的分格间作为危废暂存间,有效容积306m3,可储存60天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设置一处占地面积约1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02m3,可储存15天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③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和地下水: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辅材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危废暂存间、电镀车间、车间事故池、厂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环境风险:仓库设防渗导流沟和收集池,连接厂区事故水池及污水处理系统,原辅料分类分区存放,库房内配备干燥砂土、石灰等应急物资,安装火灾报警仪和视频监控设施;电镀线离地架空建设,每条电镀线下均设置托盘,设置备用镀槽;在各涉含镍废水的电镀车间内设置1个有效容积3m3含镍废水车间事故池,在各 涉含铬废水的电镀车间内设置1个有效容积1m3含铬废水车间事故池;厂区内设置一个1600m3厂区事故池(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和一个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锅炉装置区设天然气气 体报警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本次验收建设废气处理设施:4套碱液喷淋塔+H34m、Φ0.3m排气筒;配套建设的锅炉房涉及有蒸汽锅炉烟气,蒸汽锅炉烟气通过1根H20m、Φ0.25m烟囱直接排放;电泳及烘干废气:1套“气旋喷淋(含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34m、Φ0.8m排气筒(DA008)排放;喷漆及烘干废气:自带水帘喷淋+1套“气旋喷淋(含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对经水帘喷淋+除雾处理后的喷漆废气及烘干废气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34m、Φ0.8m排气筒(DA009)排放;筛分废气、混粉废气、抛光废气:2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34m、Φ0.5m排气筒(DA016)排放;溶解废气、混胶废气、固化废气:1套“气旋喷淋(含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34m、Φ0.8m排气筒(DA019)排放;混料废气、研磨废气:布袋除尘器预处理+气旋喷淋塔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34m、Φ0.25m排气筒(DA017)排放;造粒废气、成型废气:1套“气旋喷淋(含除雾器)+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34m、Φ0.8m排气筒(DA018)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污水处理设施密闭加盖,设置废气收集设施,采用喷淋+活性炭吸附措施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通过H25m、Φ0.25m排气筒(DA003)排放; 废水:本次验收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废水主要有前处理废水、硝酸酸洗废水、含锌废水、含铬废水、磷化废水、电泳废水、倒角废水、水帘柜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废气喷淋塔定排废水、蒸汽锅炉定排水、纯水制备浓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项目厂内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体制。各类废水分类收集,用不同颜****处理站的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含铬废水等一类污染物不得与其他废水混合,禁止将含铬废水排入其他废水中。所有生产废水输送管道均明管布设,设置在专门的管廊中,管沟防腐防渗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基础、隔振垫,用来隔离振动的传递;加强管理,定期对产噪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一期验收已全部验收,与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一致; |
| 分期建设,验收部分与环评审批一致;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项目未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变化;固体废物未改变处置形式。污染物排放未超出环评核算量及污染物总量文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8.4 | 7.14 | 0 | 0 | 0 | 15.54 | 7.14 | |
| 4.2 | 3.57 | 28.71 | 0 | 0 | 7.77 | 3.57 | |
| 0.42 | 0.357 | 2.87 | 0 | 0 | 0.777 | 0.35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24 | 5.53 | 11.77 | 0 | 0 | 6.77 | 5.5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355 | 4.07 | 0 | 0 | 1.355 | 1.355 | / |
| 1 |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 | 执行《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科技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标准中较严值 | 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系统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各废水处理设施出口废水排放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科技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接管标准中较严值。 |
| 1 | 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电泳线废气(含烘干)、喷涂线废气处理设施,模压粘结磁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注射粘结磁粉尘废气、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配套供热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注射粘结磁、模压粘结磁工艺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参照执行**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标准,电镀工艺废气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电泳、喷涂工艺废气中TVOC有组织排放参照执行**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标准,锅炉燃气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热风炉燃气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热风炉燃气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表面处理生产线产生的酸性废气、电泳线废气(含烘干)、喷涂线废气处理设施,模压粘结磁粉尘废气、有机废气,注射粘结磁粉尘废气、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废气以及配套供热蒸汽锅炉产生的锅炉燃烧废气处理设施。 | 本期验收监测期间,注射粘结磁、模压粘结磁工艺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非甲烷总烃、TVOC排放标准要求,电镀工艺废气排放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要求,电泳、喷涂工艺废气中TVOC有组织排放满足**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面涂装行业排放标准要求,锅炉燃气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热风炉燃气(电泳烘干)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热风炉燃气废气(电泳烘干)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另无组织排放改****处理站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消声器、基础减振等措施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
| 1 | 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司应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辅材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需对危废暂存间、电镀车间、车间事故池、厂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已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 公司已对生产区进行地面硬化,原辅材料、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分类存放在贮存库内,已对危废暂存间、电镀车间、厂区事故池、初期雨水收集池以及废水收集、输送、处理、排放系统等重点防渗区域采取防腐、防渗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并定期进行维护,加强周边区域地下水监控,一旦发现污染问题,将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扩散。 |
| 1 | ①设置一个面积约340m2的分格间作为危废暂存间,有效容积306m3,可储存60天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设置一处占地面积约1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02m3,可储存15天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③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①设置一个面积约340m2的分格间作为危废暂存间,有效容积306m3,可储存60天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包装,危废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设置一处占地面积约12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有效容积102m3,可储存15天生产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要求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 ③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 |
| 1 | 仓库设防渗导流沟和收集池,连接厂区事故水池及污水处理系统,原辅料分类分区存放,库房内配备干燥砂土、石灰等应急物资,安装火灾报警仪和视频监控设施;电镀线离地架空建设,每条电镀线下均设置托盘,设置备用镀槽;在各涉含镍废水的电镀车间内设置1个有效容积3m3含镍废水车间事故池,在各 涉含铬废水的电镀车间内设置1个有效容积1m3含铬废水车间事故池;厂区内设置一个1600m3厂区事故池(兼作消防废水收集池)和一个6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锅炉装置区设天然气气 体报警系统。 | 危废暂存间已按照要求做好相关防腐防渗措施,设置分区、安装火灾报警仪和视频监控设施;各电镀车间****处理站,未设置车间事故池;根据现有生产规模,厂区内设置一个1600m3厂区事故、600m3雨水池;锅炉装置区设天然气气体报警系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