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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公示期内有异议的,请书面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依法予以更正登记。
公 示 期:2025年12月17日至2025年01月09日
联系方式:0793-****002
联系地址:********中心.
| 序号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宗地代码 |
更正内容 |
备注 |
| 1 |
**区排山镇黄狮村牛栏坞14号 |
361****10010JC01633 |
权利人周利强更正周丽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