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骏和科技产业发展(福州)有限公司骏和科技﹒福州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审批
福建-福州-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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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骏和科技产业****公司骏和科技﹒**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厂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施工图变更)的公示
2025-12-16 14:29



骏和科技产业****公司骏和科技﹒**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厂房项目位于**县青口镇**村。该项目分于2025年3月31日、2025年8月12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2025GG****578号、建字地****212025GG****546号)。

为进一步满足经营使用要求,根据《****办公室关于青口镇**村宗地2024挂(工业)12号地块合同规划指标及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会审纪要》(侯政办项[2025]263号)、《****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研究均和云谷﹒**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关事宜的纪要》([2025]63号)及**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编号:****),建设单提出申请对该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及设计方案进行变更。具体内容为:建设单位由****变更为骏和科技产业****公司,项目名称由均和云谷﹒**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厂房变更为骏和科技﹒**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厂房,设计方案文本中涉及45#-59#厂房的消防火灾危险等级调整为丁类,详见附件。

调整后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各项技术指标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212025GG****578号、建字地****212025GG****546号)各项规划技术指标均保持不变。以上调整内容符合地块规划条件及有关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

依据《**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调整前后的图纸进行公示,以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29日。公示地点:骏和科技﹒**智能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厂房项目现场、**县政务信息网(minhou.****.cn)。

在公示期限内,本项目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调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1-****0065)。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规划局办公地点:****中心C楼5-6层,邮编:350100。

附注:

1、书面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

1、调整前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2、调整后建筑设计方案文本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