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函

****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202号提案的答复函

****市委会:

您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现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物业行业监管。2018年3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市场准入无门槛,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从“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从“准入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信用监管”。我局持续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精细化考评方案,将考评权力赋予镇街,破解镇街对物业企业“缺乏抓手”难题,实现对全市住宅小区穿透式监管。在考评结果运用上树立奖优罚劣的导向,对考评结果未达标的小区按程序组织清退其物业服务企业,并限制其在**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打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倒逼提升物业服务品质。2024年以来共考评住宅小区472个次,限制29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承接新的业务,清退10个考评“未达标”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持续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年度动态信用评价,构建部门联动惩戒机制。2024年以来,共扣除31家物业企业信用分525分,记录9条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

二、智慧化赋能物业服务。推行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岗位人员培训,熟知本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标准进行操作。落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等“5S”现场管理,推动管理服务现场一线员工自主管理、自我控制,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处置,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推广物联网集成管理平台,对接入平台的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及时发出超限预警,利用智能化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目前已接入127个小区、管理面积1763万平方米、监测点位数31089个。****等7部门联合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督促物业企业将小区门禁、车禁、监控等安防设备接入**系统平台,提**保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有333个小区接入。

三、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范设置“两牌三栏”即服务监督公示牌、收费及服务公示牌、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公共事务公示栏等,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的服务意识,提高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增强住宅小区服务透明度。贯彻落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泉市监〔2024〕215 号)的要求,指导招标人按照一至五级服务标准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可按照菜单式选择服务需求,由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并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报价。从严把关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工作,加强信用评价和精细化考评结果在物业服务招标中运用,在省厅示范****政法委、法院修订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强化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指导,引导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物业服务收费评估,推动物业收费和服务实现“质价相符”。

四、强化小区安全防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门禁、监控、车库道闸的维护和管理,落******部门备案的要求,利用电子巡更系统进行定点定时巡查,确保日常巡查到位及时,****派出所、消防部门的配合,及时处置小区内治安、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更**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消防应急演练,确保消防设施能用、管用,现场人员会用、懂用。

五、丰富小区交流互动。开展美好家园评选工作,将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作为“美好家园”评选标准,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公共活动空间,举办重阳节敬老爱老、六一儿童节护苗行动、春节邻里相亲等各类小区业主关爱活动,丰富小区邻里活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互动交流,助力提升日常物业服务水平。

六、加强设施设备维护。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考评内容,在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考评中将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单列设立服务评价标准,涵盖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公共照明、消防系统、门禁系统、电梯、水景、发电机等等,着重考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常管理制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定期维养及日常巡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加强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商品住宅应在办理合同备案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缴交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审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材料时,重点核查业主表决结果、维修方案、合同向业主公示情况,确保广泛接受业主监督。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公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并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

附件:关于第202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主要领导:施荣进

分管领导:尤祖鸿

经办人员:郑森鹏

联系电话:****1726

****

2025年5月29日

附件

关于第202号提案答复意见办理清单

****市委会:

第202号《关于提升现代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建议》已收悉,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建议一

加强行业监管与规范

已完成事项

加强物业行业监管。2018年3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取消后,市场准入无门槛,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从“事前监管”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从“准入监管”转变为“行为监管”、“信用监管”。我局持续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精细化考评方案,将考评权力赋予镇街,破解镇街对物业企业“缺乏抓手”难题,实现对全市住宅小区穿透式监管。在考评结果运用上树立奖优罚劣的导向,对考评结果未达标的小区按程序组织清退其物业服务企业,并限制其在**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打造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倒逼提升物业服务品质。2024年以来共考评住宅小区472个次,限制29家物业服务企业在我市承接新的业务,清退10个考评“未达标”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持续强化信用监管。实施物业服务企业年度动态信用评价,构建部门联动惩戒机制。2024年以来,共扣除31家物业企业信用分525分,记录9条物业服务企业不良信息。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二

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意识与能力

已完成事项

智慧化赋能物业服务。推行物业住宅小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督促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岗位人员培训,熟知本岗位安全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并按标准进行操作。落实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等“5S”现场管理,推动管理服务现场一线员工自主管理、自我控制,及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进行处置,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推广物联网集成管理平台,对接入平台的小区共用设施设备运行状态实时监测、及时发出超限预警,利用智能化管理手段不断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目前已接入127个小区、管理面积1763万平方米、监测点位数31089个。****等7部门联合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督促物业企业将小区门禁、车禁、监控等安防设备接入**系统平台,提**保服务效率和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已有333个小区接入。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三

强化费用管理与监督

已完成事项

规范物业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服务事项基本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规范设置“两牌三栏”即服务监督公示牌、收费及服务公示牌、政策法规宣传栏、管理规约公开栏、公共事务公示栏等,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的服务意识,提高业主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增强住宅小区服务透明度。贯彻落实**市《住宅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泉市监〔2024〕215 号)的要求,指导招标人按照一至五级服务标准的内容编制招标文件,可按照菜单式选择服务需求,由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并对物业服务费进行报价。从严把关前期物业服务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等工作,加强信用评价和精细化考评结果在物业服务招标中运用,在省厅示范****政法委、法院修订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服务内容与收费标准,强化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定价指导,引导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物业服务收费评估,推动物业收费和服务实现“质价相符”。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四

加强社区安全管理

已完成事项

强化小区安全防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门禁、监控、车库道闸的维护和管理,落******部门备案的要求,利用电子巡更系统进行定点定时巡查,确保日常巡查到位及时,****派出所、消防部门的配合,及时处置小区内治安、消防安全问题,及时更**制定应急演练方案,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消防应急演练,确保消防设施能用、管用,现场人员会用、懂用。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五

推动社区文化建设

已完成事项

丰富小区交流互动。开展美好家园评选工作,将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作为“美好家园”评选标准,同时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利用小区公共活动空间,举办重阳节敬老爱老、六一儿童节护苗行动、春节邻里相亲等各类小区业主关爱活动,丰富小区邻里活动,促进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互动交流,助力提升日常物业服务水平。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建议六

完善设施设备维护机制

已完成事项

加强设施设备维护。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管理考评内容,在物业住宅小区精细化考评中将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维护单列设立服务评价标准,涵盖供水系统、排水系统、公共照明、消防系统、门禁系统、电梯、水景、发电机等等,着重考评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制**常管理制度、是否按计划进行定期维养及日常巡查,确保共用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加强住宅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商品住宅应在办理合同备案前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足额缴交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在审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材料时,重点核查业主表决结果、维修方案、合同向业主公示情况,确保广泛接受业主监督。同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醒目位置公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情况,并通过移动通信等电子信息方式告知全体业主,充分保障业主知情权。

已开展事项(开展中)

无法落实事项

原因

补充说明(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抄送:陈希副市长、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17
信息变更
关于晋江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号提案的答复函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