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市海****中心****电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的规定,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市海****中心****电厂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组织相关单位对项目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
现将本项目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7日-2026年1月15日)。公示期间,如公众对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郭工/156****8506
通讯地址:**市**区员村西街7号大院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生态环****研究所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
备注: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