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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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履约结果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基础设施数字化建设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 联 系 方 式:张老师(****6211)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云枫街道巴渠街421号 联 系 方 式:陈翼(152****0142)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履约验收内容 1)采购人将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 2)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试运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 3)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两者不一致的以标准高者为准)。 4)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5)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6)交付货物的检测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全面检测、抽检、复检、性能测试、试运行、专家评估等。 服务要求:(一)合同生效及其效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 (二)合同应经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三)合同所包括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四)合同需提供担保的,按《中华人民**国民法典》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条件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服务期限:建设完成 服务地点:****
七、验收日期: 2025年12月11日
八、验收组成员:张浩楠,印卫平,刘洋洋,刘少辉,姜延刚
九、验收意见:验收通过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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